为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院文明委)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院文明办)设在宣传部,具体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工作考核
1.考核办法。学院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实行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即依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1)对各单位进行定量考评;同时,根据年终学院文明委成员单位民主投票进行定性考评。定量、定性考评分别占年度考评的比例为80%和20%。
2.表彰和奖励。根据对各单位定量、定性考评情况,按照行政单位(含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基础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和教学单位核定的得分名次,由学院文明委研究确定表彰比例和名单。对获得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分别奖励3000元,用以支持和鼓励获奖单位开展日常创建工作。
3.一票否决。精神文明奖停发(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及减发(减发对象涉及单位党政负责人)的人员所在单位,年终不得被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三、精神文明奖的发放
1.发放范围。精神文明奖发放人员范围包括学院在职在岗人员、签订三年期协议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次月起发放。经学院批准外出学习、出差、挂职锻炼人员和享受法定假期人员,文明奖照常发放。
2.发放方式。在学院享受文明单位待遇期间,文明奖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
3.文明奖的停发、减发和缓发。具体见《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奖发放管理细则》(附件2)。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执行。本办法由学院文明办负责解释。
(院党字[2014]24号文件2014年12月22日印发)
附件1: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细则(80分)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责任分工 |
得分 |
1、组织领导情况(5分) |
①每年至少研究2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会议记录(2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各单位组织完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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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分)。 |
③有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2分)。 |
2、道德建设情况(10分) |
①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2分)。 |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
宣传部牵头组织及各单位自行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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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开展道德模范、师德标兵、身边好人学习评议活动(2分)。 |
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 |
教职工事迹汇宣传部,学生事迹汇团委 |
③积极参加人文道德大讲堂和先进人物报告会,加强道德修养、道德约束和思想作风建设(6分)。 |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
宣传部安排,各单位组织 |
3、法治建设情况(4分) |
①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分)。 |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
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牵头组织及各单位自行组织 |
|
②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杜绝“黄赌毒”行为,严禁打架斗殴、偷盗、火灾等案件的发生(2分)。 |
保卫处、学工部、纪检委、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招就处、后勤处、经管公司等单位开展 |
4、诚信建设情况(4分) |
①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分)。 |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
宣传部、人事处、工会、教务处组织教职工,学工部、各系(院、校)组织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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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诚信教育,惩戒失信行为,开展有特色的诚信建设创评活动(2分)。 |
人事处、工会、学工部组织开展 |
5、服务型单位建设情况(4分) |
①在服务区明显位置悬挂优质服务承诺公示牌(宽60cmΧ高90cm,加框喷绘)(2分)。 |
实地考察 |
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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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结合实际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主题活动(2分)。 |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
各单位开展 |
6、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情况(4分) |
①有员工文明守则或文明行为规范(1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宣传部统一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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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1分)。 |
宣传部安排及各单位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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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有“做文明人、办文明事”、遵德守礼宣传提示牌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2分)。 |
实地考察 |
宣传部、团委、后勤处、各系(院、校)等单位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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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习型单位建设情况(4分) |
①有必读书目和学习参考材料(2分)。 |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
宣传部分发书籍资料,各单位自选学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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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2分)。 |
各单位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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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8分) |
①积极动员教职工注册志愿者(1分)。 |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
宣传部备案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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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共产党员带头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1分)。 |
工会、团委牵头组织及各党(总)支部自行组织 |
|
③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6分)。 |
9、文明交通行动情况(4分) |
①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党政办、学工部、保卫处牵头组织及各单位自行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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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单位及个人车辆遵守交通法规率达到95%以上(2分)。 |
根据交管部门提供数据 |
党政办掌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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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文明上网行动情况(5分) |
①有员工文明上网的制度和规范要求(1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宣传部统一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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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经常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活动(2分)。 |
各单位组织 |
③利用网络、微博等宣传平台传播正能量(2分)。 |
实地考察 |
各单位微博开通后报宣传部备案,并正常运行 |
11、开展勤俭节约和文明餐桌行动情况(5分) |
①有开展勤俭节约活动的制度、措施(1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后勤处牵头组织及各单位自行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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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有开展勤俭节约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2分)。 |
③有文明用餐的具体规定(1分)。 |
实地考察 |
后勤处、经管公司制定、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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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在职工和学生食堂设置文明用餐提示牌(1分)。 |
12、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情况(4分) |
①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帮扶活动(2分)。 |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实地抽查被帮扶村 |
宣传部、工会、团委组织安排,有关单位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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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助残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2分)。 |
党政办、工会、团委牵头组织及各单位自行组织 |
13、文化体育活动情况(3分) |
①有满足员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1分)。 |
实地考察 |
工会(分工会)、基础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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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利用传统节日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2分)。 |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
工会、团委、基础部、图书馆及各系(院、校)组织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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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业务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8分) |
①业务工作在本行业、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工作实绩显著(4分)。 |
察看奖项 |
获厅级一项1分,省级一项2分,国家级一项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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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有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2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经管公司、保卫处、财务处、后勤处、图书馆及各系(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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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贯彻执行制度有成效(2分)。 |
15、内外环境面貌(8分) |
①干净: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2分)。 |
实地考察 |
各单位整治、保持,院爱卫办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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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整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2分)。 |
③美观:内外环境美观宜人、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2分)。 |
④有序:单位文明祥和,秩序井然(2分)。 |
16、加分项(10分) |
1.参加院文明办选派的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每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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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院文明办选派的学院创建文明单位知识考试,取得优异成绩。(2分) |
注:录像资料不作硬性要求。
附件2: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奖发放管理细则
变动类别 |
变动事由 |
变动对象 |
执行时间 |
核报单位(第一个为牵头单位) |
停发 |
1.离岗。 |
离岗人员 |
自离岗当月起 |
人事处 |
2.去世。 |
去世人员 |
自去世之次月起 |
人事处、退服处 |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违规者 |
自违反当月起 |
院计生办 |
减发 |
1.违犯党纪、政纪受到责任追究。造成一般或较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为10万元以下),受到责任追究。 |
受通报批评者 |
3个月 |
纪委办、人事处、保卫处 |
受警告处分者 |
6个月 |
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
9个月 |
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者 |
12个月 |
2.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达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受到责任追究。 |
责任人 |
自责任认定当月起减发24个月 |
纪委办、人事处、保卫处 |
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院领导 |
自责任认定当月起减发6个月 |
3.加入邪教组织,参与邪教活动,传播邪教信息;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
违法者及其单位党政负责人 |
违法者自认定当月起至解除当月至;单位党政负责人减发3个月 |
各单位 |
4.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追究。 |
纪委办、组织部、保卫处 |
5.领导班子不团结,班子成员之间闹矛盾(反映到院领导层面),造成不良影响。 |
责任人及其单位党政负责人 |
6个月 |
组织部 |
6.不履行工作职责、岗位职责,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全局工作的开展。 |
人事处 |
7.违反学院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出现并认定为一般或重大教学事故。 |
一般教学事故者 |
3个月 |
教务处 |
重大教学事故者 |
6个月 |
8.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损教师声誉;出现并认定为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
违规者 |
6个月 |
人事处、科技开发处 |
9.旷工。 |
旷工者 |
旷工1天,减发1个月,以此类推 |
人事处 |
10.请病事假。 |
请病假者 |
每天按半个工作日(22日/月)计 |
人事处 |
请事假者 |
每天按一个工作日计 |
11.私自出租公有住房、教学用房,用于经营性活动;在校内或家属楼(区)私搭乱建、摆摊设点。 |
违规者 |
12个月 |
后勤管理处、经管公司、保卫处 |
12.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 |
基本称职者 |
从下一年度 减发3个月 |
人事处 |
不称职者 |
从下一年度 减发12个月 |
13.单位出现职工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以及其它有损学院财产、声誉等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知情不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
党政负责人 |
3个月 |
纪委办、组织部、人事处、保卫处 |
14.单位在环境卫生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 |
1个月 |
院爱卫办 |
15.违反学院节能减排管理的有关规定,受到处罚。 |
违规者及其单位党政负责人 |
1个月 |
院节能办 |
16.单位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影响学院创建成绩。 |
党政负责人 |
6个月 |
院文明办 |
有关人员 |
3个月 |
缓发 |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党的纪律,正在接受审查者。如确定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党的纪律,给以补发。 |
被审查者 |
审查期内 |
纪委办、保卫处 |
2.学院文明委认定的其它缓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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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文明办 |
附件3: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奖变动情况核报表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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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
年月至年月 |
执行 标准 |
元╱月 |
姓名 |
停发月数 |
停发原因 |
减发月数 |
减发原因 |
缓(补)发 月数 |
缓(补)发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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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报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院文明办意见 |
主任签字: (盖章) 年月日 |
院文明委意见 |
领导签字: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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