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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2-11-23 来源:宣传部  点击次数:

 一、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学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意见,制定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在学院师生员工中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安排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学院思想、文化、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学院各级各类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审核或备案。
   四、负责指导学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日常开展,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信息的编发、上报工作。
   五、负责学院统战和宗教工作。指导、协调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加强自身建设。
   六、负责建立和培训宣传报道队伍,做好对外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学院网络信息的审核、编发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实施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学院网站和官方微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查询和帮助侦破利用网络造谣中伤、诽谤污蔑他人的行为。
   八、负责组织协调学院重大活动的摄录工作;负责学院宣传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负责“院展室”宣传橱窗的规划、布展和解说工作。
   九、负责院报的编印、管理工作。审核、检查学院各种对外宣传品。
   十、负责编印政治学习与思想教育材料,做好政治思想教育书籍的订购、分发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字[2012]73号文件2012年11月22日印发 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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