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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开征集校展室史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6 来源:  点击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5月25日印发的《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展室建设工作方案》(院字[2015]34号)安排,为全面反映学院办学历史,充分展示学院办学成果,现面向全院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历届校友和社会人士,征集学院发展史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资料时限

从1954年建校至2009年,在学院发展各个历史阶段的史料均可收入。

二、征集内容

(一)文字类资料

1.各个时期重要事件、重大发展的文件、报刊、笔记、文稿、信函等;

2.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宣传资料、教材、有代表性的教案、教学大纲、实习方案、学生作业等。

(二)图片视频类资料

1.各个时期特别是早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

2.学院重大对外交流活动及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等照片;

3.反映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各类比赛、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等照片;

4.党代会、教代会及党团组织、社团等活动的照片。

提供图片资料时,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现从事职业等。

(三)实物类资料

1.学院不同时期的徽章及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图书证、工作证、毕业证等);

2.学院印发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及教师编写的教材、专著、译著等(早期油印本、刻印本为佳);

3.学院教学、科研、管理人员获得的厅级以上项目奖状、奖杯、奖牌、证书及相关实物(早期资料为佳);

4.各个时期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5.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时的题字、题词等;

6.历届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聘书、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

(四)其他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院历史的有价值资料和实物等。

三、征集方式与奖励

党政办负责征集部门及在职教职工捐赠的史料,退休教职工服务处负责征集离退休教职工捐赠的史料,并以学院名义分别向捐赠部门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对采用的史料,学院将对捐赠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四、征集时间

从2015年5月20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止,捐赠部门或个人请将有关史料(原件或复制件)报党政办或退休教职工服务处上述责任单位登记(见附表)。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展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附表1: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展室“文字类”史料捐赠登记表  

负责登记单位:  

序号

捐赠部门

或个人

捐赠时间

捐赠史料名称

原件或

复制件

签名

联系电话

附表2: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展室“图片视频类”史料捐赠登记表  

负责登记单位:  

序号

捐赠部门

或个人

捐赠时间

捐赠史料名称

原件或

复制件

签名

联系电话

附表3: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展室“实物类”史料捐赠登记表  

负责登记单位:  

序号

捐赠部门

或个人

捐赠时间

捐赠史料名称

原件或

复制件

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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