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直爱卫会和省直文明办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开展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好爱国卫生月各项活动。要注意收集活动素材,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含图片等资料), 并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活动过程材料和活动总结报校文明办。本次活动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考核。
文明办电子邮箱: hnzyjsxywmb@126.com
文明办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