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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我院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申报考核内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1 来源:宣传部  点击次数:

学院各单位:

    今年,我院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现已到届,需要重新申报。为确保顺利通过重新申报市级文明单位,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文明委《关于2012 年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指导意见》(豫文明办〔2012〕9号)要求,现就我院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领导(教学单位总支书记)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单位要按照申报考核内容及分工(见附件),整理、上报相关材料,按时、按量、保质完成任务。如有遗缺项目及内容,影响了学院申报工作,扣减了相应分数,学院文明办也将按《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即将下发)的有关规定扣减承担任务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的相应分数。

    二、规范材料格式

    提交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打印纸质文档,且内容完全一致。纸质文档为Word文件格式,文档语句通顺,无文字及标点错误。统一格式为:标题为华文中宋2号字或小2号字,正文为仿宋3号字,行距为32磅,上下页边距为2.4 cm,左右页边距为2.7cm;可选取1-2幅图片放在Word文档文字下方,大小适中。电子文档以活动事件命名,Word文档和图片存放在此文件夹内。图片为JPEG文件格式,图片选取要兼顾主题、人物、场景和特色等因素。

    三、按时呈报材料

    各单位根据申报考核内容和任务分工,将上一年度(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的精神文明创建材料进行整理,并于7月13日下午下班前交宣传部(行政楼A209室)审核。

    附件:2011-2012年度学院文明单位标兵申报考核内容及任务分工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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