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我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会议。与会人员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43人参加会议。院党委书记王长钦主持会议。
会上,大家首先学习了《人民日报》社论《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主要精神,并认为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随后,大家又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知精神,以及中纪委法规室负责人就《党纪处分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记者的主要内容,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进一步明确认识和理解《条例》中关于党员能否炒股问题,能否参加老乡会、校友会和战友会问题,“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行为规定为违纪行为问题等。
院长李四清要求院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的主要内容,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和部门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为学院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出谋划策。
院党委书记王长钦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会后,各部门负责人要在认真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好本部门教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全体党员干部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